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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官方网站地址|参与售楼处活动受伤 需复查竟无人管?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1:02    次浏览

10月初,市民杨先生与爱人参加了小区售楼处组织的一个叫“森林迷宫”的免费娱乐项目,杨先生的爱人在参与这项活动的时候却不慎伤了脚踝,如今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,杨先生爱人的脚踝眼看着需要到医院进行复查了,可售楼处却没有工作人员进行陪同,也没有解决方案。 杨先生表示,无论迷宫内外,他们都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危险性的提示,爱人受伤后,本以为不会有什么大问题,就自行回了家,可到了晚上却发现脚踝出现肿胀,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,第二天,派了人带爱人到医院进行了检查。按照医嘱,爱人虽不需要外用药物,但两周后应再到医院复查。如今到了复查的日子,可售楼处却没人再带他们去复查了。为此,他多次拨打售楼处电话,可一直没有工作人员出面处理此事。 20号下午,在华润橡树湾售楼处营销部,记者见到了一名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崔女士,她表示,当初组织这次活动时,迷宫出入口口都有一个写有风险提示的展牌,但对于提示的具体内容自己已经记不清楚了,展示牌已经撤走。杨先生爱人脚踝受伤的情况,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,但最近并没有接到过杨先生的电话,对于杨先生要求他们陪同复查的诉求,之前也不了解。因为之前的活动是由活动公司承办,所以当时陪杨先生爱人去看病的所有事宜,都由这家活动公司负责,并支付了相关费用。如今,杨先生再次提出需要陪同复查的要求,活动公司方表示无法满足。 同时,崔女士强调,第一次就诊时,自己不在现场,对相关情况她不清楚。后来,杨先生夫妻俩确实找她协商过此事,但期间并没有提及复查的事。因为活动承办公司不同意再去复查,作为活动组织方,现在,她建议杨先生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。对此,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程博律师表示:按现在的情况看,杨先生的爱人医疗期还没有过,责任方就有义务陪同病人进行复查。虽然活动由专门的公司承办,但作为组织方,售楼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 杨先生表示,因为爱人的左侧小腿以及膝盖出现了疼痛感,现在他只想要求活动公司或售楼处相关人员陪同爱人把病看好。如果双方都无人出面都不同意,他们会先自行看病,之后考虑按照律师的建议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